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为鼓励一线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通过学习圆求学梦、职业梦、发展梦,从2013年起,广州市总工会积极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对参加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习的职工进行预登记,在取得毕业证书时发放学习补助。2019年,广州市总工会投入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帮助报名参加2019年春季和秋季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习的一线职工提升学历。
为方便职工申报,提升服务效果,精准服务职工,从2019年起,广州市总工会对职工学历教育补助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取消预登记环节,由取得毕业证书时发放补助改为入读缴费并取得学籍后,即可发放学习补助。参加学习的职工在入读、缴费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取得学籍以后,即可在“广州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学历补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职工成功通过审核后,市总工会将在本年度向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划拨补助,再由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在相关职工发放补助。网上申领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职工报名参加2019年秋季大专、本科学历学习,申领广州市总工会学习补助。具体事宜如下:
一、补助对象
广州市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已缴交工会经费的单位中,具备工会会员资格的在职一线职工。
一线职工是指企事业单位中车间(工段、科室)主任(含)以下的职工。
二、补助范围
(一)报名参加2019年秋季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一线职工。
(二)研究生学历教育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三)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
(四)每名职工只可享受一次学历教育补助。已享受广州市总工会2013年至2018年开展的学历教育补助(含预登记)的职工,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补助。
(五)申请学习补助的职工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在单位工作和发展需要,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六)为鼓励更多职工参加培训学习,自2017年起,对之前未成功进行预登记且当年获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职工不再给予补助。2019年继续沿用上述做法,即对之前未成功进行预登记且2019年获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职工不再给予补助。
(七)参照国内各主要高等院校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学生学籍最长有效期一般为8年,超过学籍有效期后按退学处理。请历年成功进行学历补助预登记的职工在上述学籍有效期内完成学业,并及时申领学历补助。超过学籍有效期后,预登记资格自动失效,不能申领补助。
三、补助标准
广州市总工会对2019年新入读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并成功进行网上登记的职工,待职工取得学籍后给予1500元/人的学习补助。
四、申报流程
(一)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要在职工中做好2019年秋季学历教育学习宣传发动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要求进行网上登记(2019年秋季学历教育补助网上登记的相关文件将另行印发)。
(三)各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进行网上审核。广州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补助划拨给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由各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划拨给职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提升职工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参加学历教育学习的职工按要求进行网上登记。
(二)各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参照广州市总工会的补助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三)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引导职工报读参加符合单位工作和发展需要的专业,确保职工公平公正获得学习补助。
(四)广州市总工会2013年、2014年已将参加2014年和2015年春季学历教育学习并成功进行预登记的职工学习补助划拨至相关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请各单位及时按规定向之前成功进行预登记并获得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职工发放学习补助。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83188108)